*新公告:

关于庐江县驻沪流动党委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分类定级的通知


 

各党支部(党总支):

为切实掌握党支部工作现状,**推进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,根据《关于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》(庐组组字〔201840号),在全县各领域全面推行党支部分类定级制度,有关要求如下。

1.党支部等次划分的依据。根据庐江县驻沪流动党委党建工作特点及现状,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对照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自查和评定:围绕建强基本队伍,党支部班子健全,支委会成员业务精、能力强、奉献大,有战斗力和凝聚力,党员队伍稳定,坚持认真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,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不断壮大党员队伍,不断加强自身建设,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,提升队伍的能力素质;围绕拓展基本阵地,党支部有固定活动场所,规范布置党员活动室,优化组织设置,完善组织功能,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水平;围绕落实基本制度,党支部严格执行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,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,按照要求按时足额收缴党员党费,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;围绕丰富基本活动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,正常开展党内活动,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全体党员大会,组织支部党员按时参加党委的重大活动,并结合时机开展主题党日、红色之旅、民主生活会等基本活动。围绕强化作用发挥,结合家乡发展和实际需要,党支部坚持每年组织支部党员向家乡脱贫攻坚、助残帮教,重大自然灾害等捐款捐物,不断发挥流动党员自身优势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。

 2.党支部等次划分的标准。对每个党支部基本队伍、基本阵地、基本制度、基本活动、作用发挥五个方面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评定,在此基础上综合研判确定等级。等级设为“A”(具备先进示范水平)、“B”(具备达标中间水平)、“C”(后进或软弱涣散党支部)。首次定级A的党支部数一般不超过总数的10%、定级C的党支部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
3.党支部等次划分的程序。分类定级工作按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,般采取党支部自评,有党总支的先报党总支审核,。没有成立党总支的由党支部直接上报驻沪党委,*后由驻沪党委进行综合评定后上报县委组织部。各支部724日前,对照“党支部等次划分的五个依据”将自查自评情况,以电子档上报驻沪党委审查评定.

特此通知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中共庐江县驻沪流动党员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7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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