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新公告:

关于做好流动党员党组织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


 

各镇(园区)党(工)委、县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:

根据《庐江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》(庐学组〔20211号)要求,现就做好流动党员党组织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工作,通知如下:

流动党员党组织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一要做到“七个一”。即看一部红色教育片、瞻仰一次革命旧址、参加一次党史题材文艺活动、讲授一次专题党课、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、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。二要自查“五个是否”。即是否认真学习指定学习资料,是否组织自学、集体学习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等;是否到党支部报到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活动;是否参加了集中学习研讨、座谈交流;是否参加了主题志愿服务活动;是否认领问题并为民办实事好事。三要对照“四个有没有”,做好落实。有没有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全面安排部署,推动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兴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;有没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重要论述,认真学习民营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史工作发展历程等内容;有没有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到所在镇(园区)、社区“双报到”,认真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;有没有整合党史学习教育资源,线上与线下相结合,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、主题党日及阅读党史书籍等组织生活,增强党员学习主动性、积极性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共庐江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  20215月17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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