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新公告:

政治审查对象所在单位未建党组织的,如何出具政审材料?

信息来源: 共产党员网 

政审对象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,其政治审查工作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负责。

首先,由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出具政审对象基本情况,提供给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。

其次,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对政审对象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,出具政审材料并盖章。

*后,政审材料报上级党委加盖公章后,提供给调查单位。


Copyright © All Rights Reserved 庐江县驻沪流动党委先锋网 版权所有
主办单位:庐江县驻沪流动党委 联系电话:021-51096258
  • QQ咨询
  • 电话咨询
  • 13671500332
  • 021-51096258
您是第 114878 位访客!